1.本業務申請之相關規定多有更新,請務必查閱新版作業要點與注意事項,以免後續補件/修改程序之煩擾。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業務承辦人聯繫詢問。
2. 因應106年1月底為農曆新年假期,本中心酌予放寬受理時間至2月3日(以郵戳為憑)。但因2月2-3日非本中心上班時間,屆時本中心將無人接聽電話與收件,請務必留意。
3.為使後續審查程序如期進行,今年申請資料補件期限至2月13日(週一)止,逾期未完成將視為不予受理。請儘量提早送出貴單位之申請資料至本中心,以利承辦人檢核後盡快通知補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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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40.112.201.182/news_d.aspx?no=5&d=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