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 人文学院
111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升等时程表
人事室资格检核 |
教师向系所 提出升等 |
学系资格审查作业 |
学院初审作业 |
人事室决审作业 |
7/11前 |
7/20前 |
8/10前 |
8/31前完成初审 10/15前完成外审 |
10/15~1/31 |
1、系所资格审查:(8/10前)
(1)教师升等代表着作、参考着作(取前一职级后之作品,至多五件,其一为代表着作)各六份(3份院外审/3份校外审,着作格式务必依规定装订成册)。或技术报告六份、或艺术作品四份
(2)前一职等升等代表着作、成就证明、技术报告或艺术作品一份。
(3)A01教师升等基本资料表(含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需经人事室检核后始得确认
A02教师升等着作确认表、
A03教师升等评量表、
A04着作、作品审查回避参考名单、
A05教师升等着作异同对照表(若无得免填)、
A06教师资格审查代表着作合着人证明(若无得免填),
以上表格从人事室下载(表格下载-【教师升等专区】),上述表格请一并附上WORD档案、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则为PDF档。
(4)教师升等评量佐证资料3份(需检附所有评量项目之佐证资料)、教师资格影本、近三年现职聘书影本
(5)系务会议纪录
2、学院初审(请各系于111年08月10日(二)下班前送院办理初审作业,逾期不予受理。)
初审作业办理:
1、院教评会就申请者之教学、研究、服务与辅导项目进行审查,各项绩效加总后需达80分(含)以上,且获出席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始为通过,即可进行着作外审。
2、 着作外审:
(1)受审查人所属学系系主任(系务会议主持人)推荐校外相关学者专家5名
(2)院教评会召集人指定院教评委员2人,推荐校外相关学者专家5名
(3)院教评召集人从中挑选3人(必要时得排序3或4 人以上)为外审委员。
(4)着作外审通过之门槛为外审委员三人中至少应有二人评分达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