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会摄影展征稿延长收件日期
- 活动目地:为发扬佛光大学人文学院的文学与艺术精神,希望透过精采的摄影作品并搭配文学创作,展现佛大人与兰阳平原的心灵对话,借以引发更多的共鸣。
- 主办单位:佛光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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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佛光大学人文学院中国文学与应用学系 研究生学会
- 活动对象:佛光大学人文学院师生、教职员工。
- 活动时程:
- 征件时间:107年2月20日至3月17日截止收件。
- 评选时间:107年3月19至21日。
- 入选公告日期:10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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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107年3月28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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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摄影作品连同报名表以电子档型式,亲自送达佛光大学人文学院或以电子邮件方式缴件(收件信箱:adons_1124@hotmail.com)。
- 参赛照片皆需附上照片名称、拍摄时间及地点、诗作一首(新诗、古诗、近体诗不拘100字以内)。可以多人合作,不限定摄影及诗作同为一人,但主题需紧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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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投稿件数最多5件,且未曾参加公开比赛得奖者或未曾出版印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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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手机、传统相机、数码单眼相机的拍摄作品,电子档需800万画素以上,原始档为2000*4000 dpi上之JPG或TIFF档。
- 不得叠片、加色、电脑合成,以一次拍摄完成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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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创作:请以电脑缮打于报名表中(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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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档为主,内容包含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如附件二)。
- 收件方式:
- 亲自送达佛光大学人文学院
- 以电子邮件方式缴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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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信箱:adons_112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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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契合(依参赛作品名称及主题相关程度评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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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表现(参赛作品构图的表现与手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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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技巧(参赛作品摄影技巧、光影及取景等优劣评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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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作内容及意境表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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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1名,奖金2,000元整,奖状一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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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1名,奖金1,500元整,奖状一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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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1名,奖金1,000元整,奖状一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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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5名,奖金 500元整,奖状一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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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若干名(由评审决议名额),奖状一帧。
- 依评审决议,金奖、银奖及铜奖不为同一人,不得重复领奖。
- 所有得奖作品及入选作品皆会进行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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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问题请洽承办单位连络窗口: 佛光大学人文学院中国文学与应用学系研究生学会 姜富川,电话:098079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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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必须包含【照片】、【照片名称】、【拍摄时间及地点】、【诗作一首,新诗、古诗、近体诗不拘,字数请控制于100字以内】,【照片与诗作可联合创作,但视为同一件参赛作品】,始获得参赛资格。
- 参赛者需遵守着作权法令相关规定,参赛作品如有借用、抄袭、造假、仿冒、违反着作权或相关违法行为时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所得,遗缺不予递补,并由当事者自行负相关法律责任。若造成主办单位各种形式之损失,主办单位保留法律追诉权。
-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因邮递或不可抗力致生损失,主办、承办单位恕不负赔偿责任。
- 得奖作品之智慧财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依智慧财产权行使一切营利与非营利目的之用途及公开展示之权利,网络发表、专辑印制均不另给酬劳,不需另行通知参赛者。
- 凡投稿参赛者,即视同承认本竞赛的各项内容及规定,如有违反者,主办单位得不经通知立即取消参加本活动资格;各项规定并依事实主办单位可拥有作适当修正之权利。
- 参赛文章内容不得涉有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之内容,若有违反者,主办单位得不经通知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 得奖作品会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为主,参赛者务必填写正确之联络方式,如因资料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导致无法通知中奖时,视同自愿放弃领奖资格,奖项不另行补发。请于送出个人基本资料前,务必确认您的资料正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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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最多可选择5件作品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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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兰阳美景更显亲民,本活动不限任何形式之拍照设备(即可使用手机拍摄软件进行摄影) 与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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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限未曾获得其他任何摄影类型竞赛奖项。严禁抄袭仿冒,违者经评定后将取消得奖资格与追回奖项,并自行负责相关法律责任。(若画面有拍摄民众须获得该位民众之肖像权)
- 主办单位、执行单位对于参赛作品有使用及宣传权利,例如出版相关纪念品、展览、公开发表、重制、展售及授权第三方宣传、授与各传播媒体报导刊载、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广告、编制成光盘、印制海报或制作成商品、网络应用之相关权利,并不另支付稿费及版税。
- 参加本活动者应保证所填写或提出之资料均为真实且正确,未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不实或不正确之情事,将取消参加本活动资格及得奖资格。若有致主办单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损害,亦由参加本活动者负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