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业务申请之相关规定多有更新,请务必查阅新版作业要点与注意事项,以免后续补件/修改程序之烦扰。有任何疑问,欢迎与业务承办人联系询问。
2. 因应106年1月底为农历新年假期,本中心酌予放宽受理时间至2月3日(以邮戳为凭)。但因2月2-3日非本中心上班时间,届时本中心将无人接听电话与收件,请务必留意。
3.为使后续审查程序如期进行,今年申请资料补件期限至2月13日(周一)止,逾期未完成将视为不予受理。请尽量提早送出贵单位之申请资料至本中心,以利承办人检核后尽快通知补件/修正。
详细参考以下连结
http://140.112.201.182/news_d.aspx?no=5&d=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