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人文学院「点灯奖助学金」设置要点

  • 2023-11-01
  • coh
佛光大学人文学院「点灯奖助学金」设置要点
110.12.22 110学年度第3次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112.09.28 112学年度第1次院务会议修正通过

一、本院蒙善心人士为关怀弱势学生、救助急难学子,协助本院成立本奖助学金。
二、本奖助学金款项专款专用,视捐助情况依本要点每学年发给。
三、申请资格
  • 具佛光大学人文学院大学部在学学籍学生,不含延毕、休学生。
  • 家境清寒、单亲家庭或个人突遭变故者优先考量。
  • 前一学期之学业、操行两项成绩平均达70分(含)以上。
四、名额及奖助学金
  • 每学年由院办公室视经费情况公告系所申请名额,得经院务会议予以流用或调整,急难救助依情况随时提出不在此限。
  • 弱势学生及急难救助,每名学生各奖助新台币壹万元整。
五、应缴资料
  • 奖助学金申请表
  • 前一学期成绩单
  • 导师推荐信一份
  • 其他有利佐证资料
六、申请及审核程序
  • 申请者应检具应缴资料,于每学年院办公室公告时间内,向系所办公室提出申请,急难救助得依情况随时提出。
  • 由系所主管召开会议审核,审核后推荐至院务会议核备。
  • 院长召开院务会议确认正式名单。
  • 急难救助依情况随时提出,不经系、院会议,由系主任及院长签核即可。
七、凡领奖学金的同学需于第一学年回馈院系20小时的工读时数。
八、本要点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